关于珲春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财政的基础和支柱作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全力保障改善民生,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
(一)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23年公共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累计完成236,122万元(其中: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收入完成63,81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数的166%,同比增加97,238万元,增长7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57,89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4,118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03,77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数的222%,同比增加89,352万元,增长130%。2023年财政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完成一次性资产处置83,376万元,同时,2022年集中清算以前年度土地增值税,多退少补,导致2022年基数偏低;契税同比增长较多,主要是部分企业清缴以前年度契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418,327万元,同比增加44,555万元,增长12%。其中:“三保”支出共计完成153,870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完成52,135万元,保工资完成95,725万元,保运转完成6,0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7,895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12,32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92,30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03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29,15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562万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51,590万元、调入资金32,010万元,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完成880,8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8,327万元,加上体制上解支出9,999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28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2,18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9,559万元、结转下年109,52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计完成880,879万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67,158万元,同比增加16,366万元,增长3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累计完成45,312万元,同比增加14,058万元,增长45%;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累计完成19,644万元,同比增加3,143万元,增长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13,830万元,同比减少90,277万元,下降30%。政府性基金支出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专项债结转金额较大,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在2023年实际形成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7,158万元,加上债务转贷收入239,8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541万元、上年结余资金25,014万元、调入资金8,888万元,全年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45,4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3,830万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80,000万元、调出资金3,376万元、年终结余48,195万元,支出总计完成345,401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我市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目前,珲春市债务总额为1,595,468.83万元,其中:政府债务1,594,289.00万元(一般债务555,739.00万元、专项债务1,038,550.00万元)、担保性债务1,145.50万元、救助性债务34.33万元。2023年累计发行债券资金291,39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9,6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59,800万元、再融资债券111,990万元,新增债券重点支持了交通、教育、水利、民生和乡村振兴、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25个项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切实强化可用财力。一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禁收取过头税费、违规揽税、虚增收入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应收尽收,不断提高收入质量。二是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扶持实体经济稳步发展。三是把握政策动向,抢抓政策红利,做实前期准备工作,全力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的支持,切实抓好财政收入。
2.超前谋划主动应对,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抢抓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机遇,主动把握国家、省、州宏观政策导向,积极向上对接,细化向上争取资金的方法举措,着力在边境转移支付、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再融资债券以及交通、水利、住建等领域重大资金争取方面取得实质成效,促进一批政策资金下达珲春,助力示范区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3.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基本民生。始终坚持将基本民生放在首位,不断加大对基本民生的投入及保障力度,尽全力满足人民的基本需求。截至目前,基本民生共计安排52,135万元,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发展17,742万元,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缺口9,917万元,最低生活保障5,32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768万元,城乡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免学费、助学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教育方面基本民生项目2,284万元,村级支出2,066万元,优抚对象抚恤经费1,581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补助1,217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23万元,退役安置76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81万元,城乡医疗救助612万元,义务兵优待金429万元。
4.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扎实推动项目建设。通过有效的资金筹措,为城市重大功能设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资金基础,主要安排了以下项目:珲春市铁路国际物流园区项目49,162万元,珲春丝绸之路渤海古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17,300万元,珲春海洋经济示范区东北亚生鲜海产园区项目16,910万元,珲春海洋经济中药材产业园建设项目9,610万元,珲春海洋经济功能食品产业园项目9,450万元,珲春市东北虎豹科普教育及资源展示设施项目9,000万元,密江乡解放村冷水鱼基地项目(二期)、和平村种鸡养殖场项目等衔接资金7,372万元,珲春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6,714万元,珲春海洋经济示范区口岸大路等道路排水系统改造项目5,876万元,隔离方舱项目2,300万元。
5.立足务实创新,加快实施财政改革。一是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信息化为手段,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建立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二是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将政府及各部门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健全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监管力度,实施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三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成立国企深化改革工作专班,开展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所有国有企业的账内、账外资产(不含中省州直企事业单位)清查工作。进一步优化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体系,促进我市国有资源整合,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改革筹建工作。
2023年我市财政运行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总体平稳,好于预期。得益于市委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得益于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是全市各部门共同努力、密切配合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更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集中体现在,我市整体投资环境相对薄弱,近年来培育新增税源企业较少,收入形势比较严峻;同时 “三保”保障、债务还本付息、消化暂付性款项等刚性支出持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给财政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带来较大压力。对此,我们将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积极支持基本民生、教育、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不断提高支出效率;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政收支规范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加强财政投入的监督和评估,通过项目绩效管理和评审管理等手段,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二、2024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2024年公共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计划安排247,085万元,同比2023年收入完成数增加10,963万元,增长5%(其中: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计划安排69,7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计划安排169,965万元,同比2023年收入完成数增加12,070万元,增长8%。根据目前接收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指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451,079万元,同比2023年预算(草案)基数增加141,523万元,增长46%。其中,“保基本民生”安排18,877万元,“保工资”安排91,097万元,“保运转”安排5,816万元(随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将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三保”支出进行相应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69,965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12,32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6,05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96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9,528万元,全市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总计461,838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市财政支出安排451,079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0,759万元,支出总计461,838万元。为完成上级部门考核要求,村级组织运行经费、棚改项目等已按照预算单位申请情况足额纳入年初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安排58,511万元,同比2023年预算(草案)基数增加22,831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30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预计完成23,8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108,67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8,02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6,089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安排58,511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96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8,195万元,收入共计108,672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8,672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我市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政府债务情况
目前,尚未下达我市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经初步测算,2024年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220,389.06万元,其中:政府债务到期本息175,389.06万元(应还本金121,708.64万元,应付利息53,680.42万元)。
(三)2024年重点工作
1.加大组织收入力度。持续发挥财税联合会商机制的积极作用,科学分析、持续跟踪经济进入新形势新阶段后,对接下来收入产生的影响。督促各征收部门,在坚决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2.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加大对上争取工作力度,强化财政资源统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好各项重点支出需要,支持好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公共领域、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
3.切实防范债务风险。持续加强财政运行监测,精准调度库款,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面落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主体责任,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加强监控、强化预警,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抓实专项债券项目。积极争取省对珲春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加强项目谋划储备、严格项目入库审核、加快已落地债券项目支出进度、及早着手完善项目前期要件,切实谋深、抓实、做优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为我市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提供有效支持。
5.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拓宽预算绩效管理领域,强化绩效管理约束,同步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注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深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让我们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全面推进珲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海洋经济和对外开放新高地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