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2404740454681U/2023-19066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珲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2月15日 |
标 题: | 珲春市工信局关于2023年州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15日 |
索 引 号: | 11222404740454681U/2023-19066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珲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2月15日 |
标 题: | 珲春市工信局关于2023年州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15日 |
珲春市工信局关于2023年州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
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州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延州工信发【2023】21号),现将珲春市2023年州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制定如下:
一、支持方向
鼓励企业加快产能释放,综合考虑企业第三季度(7、8、9三个月合计)产值增速、产值贡献因素,对2023年第三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0%或以上、产值净增量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资金奖补支持。
二、具体流程
本资金按照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稳步增长原则,用于支持对全市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企业提供的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上报数据为依据,经统计部门审核确认,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5天以后,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下达至符合条件的企业,分配方案报州工信局备案。
三、资金分配方案
经我局普查,并经统计部门核实企业上报数据,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我市符合支持方向的企业共5户,共安排因素法专项资金89.91万元。
分配方案:按照三季度增量贡献大小分配,净增量6000万元以上的,每户给予20万元专项资金奖补,净增量3000万元以上的,每户给予15万元专项资金奖补,2000万元以上的(包含2000万元),给予14.91万元专项资金奖补。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珲春市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二)申报单位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企业总体财务状况和纳税信誉良好。
珲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