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珲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2404740454681U/2023-1906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珲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标      题: 珲春市工信局关于2023年州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2404740454681U/2023-1906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珲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标      题: 珲春市工信局关于2023年州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珲春市工信局关于2023年州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

  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州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延州工信发【2023】21号),现将珲春市2023年州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制定如下:

  一、支持方向

  鼓励企业加快产能释放,综合考虑企业第三季度(7、8、9三个月合计)产值增速、产值贡献因素,对2023年第三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0%或以上、产值净增量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资金奖补支持。

  二、具体流程

  本资金按照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稳步增长原则,用于支持对全市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企业提供的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上报数据为依据,经统计部门审核确认,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5天以后,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下达至符合条件的企业,分配方案报州工信局备案。

  三、资金分配方案

  经我局普查,并经统计部门核实企业上报数据,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我市符合支持方向的企业共5户,共安排因素法专项资金89.91万元。

  分配方案:按照三季度增量贡献大小分配,净增量6000万元以上的,每户给予20万元专项资金奖补,净增量3000万元以上的,每户给予15万元专项资金奖补,2000万元以上的(包含2000万元),给予14.91万元专项资金奖补。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珲春市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二)申报单位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企业总体财务状况和纳税信誉良好。

  珲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5日

2023年州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明细表.docx
 

主办:珲春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33-7518099
网站标识码:2224040001

吉ICP备05007103号-1
吉公网安备 22240402222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