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珲春市林区城镇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明确林区城镇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和灭火救援职责的通知》(吉安委﹝2025﹞23号)要求,现需将珲春市林区城镇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单位纳入全市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系统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请全市林区城镇范围内的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依据《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认真逐项核对,凡符合标准的单位,请按要求填写《珲春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须加盖公章),并备齐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于2025年12月1日前报送至珲春市消防救援大队完成申报。
地址:珲春市渤海大街1号
邮箱:hunchunxiaofang@163.com
联系人:赵航
联系电话:0433-7513434
附件:《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珲春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