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10月1日起,国家开始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对公众来说,最直观的变化是,食品包装袋上印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标识,变成了《食品生产许可证》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14个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有效期从3年延长至5年。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增多,包括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人员、投诉举报电话、签发人、二维码等信息,副本还要载明外设仓库。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一经确定不再改变,以后申请许可延续或变更时,许可证书编号也不再改变。所以,从2018年10月1日以后生产的食品必须使用“SC”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