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珲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9月15日起,珲春市正式进入秋季森林防火期。
据了解,目前,全市各防火检查站、瞭望台、巡护员均已部署到位,森林防灭火专用车辆、扑灭火装备和物资全部检修完毕,各支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全部集结完毕,将开展森林防火瞭望和巡护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灭火措施,全面构筑森林防火安全屏障。
市森防办要求林业部门、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压实森林防火责任,强化24小时应急值守,严格落实火源管控措施,强化火源预警监测,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全力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森防办倡议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山,严禁在林区吸烟、野炊、烤火取暖、上坟烧纸等非生产性野外用火,严禁在林缘地带开展秸秆烧除作业,共同守护森林资源。如发现森林火情,要及时拨打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