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永利率执法检查组,就珲春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英安镇富民村、新安街道长安社区、海东街道林园社区等地,通过实地察看、听取介绍、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居(村)民委员会组织建设、队伍管理、职能履行、服务群众等相关工作情况。
执法检查组强调,“两法”是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法律基石,其贯彻落实的深度与广度,关系着基层治理的效能与温度,关系着社会的长治久安。要持续深化“两法”的学习宣传,创新宣传方式,畅通宣传渠道,把“两法”宣传贯彻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推动“两法”落地见效,让基层治理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要推动制度体系的配套完善,从规范公开、厘清权责、强化监督、议事协商、智慧赋能等多维度发力,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要深化实践创新,以居(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为重点,通过搭平台、听民情、聚民意等做法,让村民议事协商成为常态,形成群众深度参与、权力阳光运行的治理新格局,激活“两法”实施的内生动力,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