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巩固提升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果,不断消除生态环境问题存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踊跃投诉举报。如果您发现以下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1. 大气、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问题;
2. 各类排污企业非法排污、超标排污等问题;
3.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药包装废弃物、医疗废物等污染环境问题;
4. 毁林种参、盗采盗伐、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生态破坏问题;
5. 城镇(农村)污水、垃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问题;
6. 河道内非法倾倒废弃物等污染环境问题;
7. 保护地违法开发建设问题;
8. 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问题;
9.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内围栏养牛,毁林开垦、种植、养殖,非法项目建设,盗采盗伐,非法开采,非法狩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问题;
10.其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问题。
举报电话:0433-7511752
来访地址: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珲春市西滨河南街974号)
注:集中受理时间:2026年3月10日起至6月10日,每日8:30-16:30(节假日除外)。
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