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珲春市举行“法润边境·巾帼同行”暨珲春市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
珲春市委副书记于超出席活动并讲话。
于超表示,全市各级妇联干部要坚持效果导向,充分发挥“半边天”力量、“娘家人”优势,让基层妇女由“旁观者”变为“参与者”,争当“普法宣讲员”。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引领广大农村妇女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增强法治信仰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让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成为国家意志、公民素养和社会风尚。
活动中,珲春市第一实验小学师生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为现场群众还原了校园霸凌案件的始末;市法院法官围绕移风易俗,号召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高价彩礼、破除陈规陋习,依法保护“她”权益;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与现场群众开展法律知识快问快答互动游戏,让大家在欢声笑语中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反诈知识,切实提高群众识骗防骗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为延边州巾帼普法宣讲团成员颁发了聘书,为珲春市“普法小先锋”颁发了证书。
近年来,珲春市妇联始终聚焦广大农村妇女对法律资源和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充分发挥“联”字优势,联合多部门把普法宣传、依法维权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把普法宣传融入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提供“订单式”普法和“精准化”法律服务,构建起了党政齐抓、妇联牵头、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大格局,切实把巾帼普法与基层治理、平安建设、家风建设、乡村振兴、转型发展有机结合,推动了普法宣传走深、做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