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商转公”带押转贷业务以来,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珲春管理部积极做好相关工作,提高业务办理质效,推动“商转公带押转贷”政策落地、落实。
为积极推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转贷”新模式,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珲春管理部不断扩大“商转公”带押转贷业务合作银行范围,新增珲春农村商业银行为合作银行。截至目前,珲春市已开通“商转公”带押转贷业务的合作银行7家,实现了全市商业银行全覆盖。
据了解,“商转公带押转贷”政策是指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出“商转公”申请,经过审核后,通过办理顺位抵押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发放至银行直接冲抵商业贷款。同时,职工以自筹资金将差额部分结清,并办理商业贷款撤押手续即可,不再需要借款人先行筹措大额资金结清全部商业贷款。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珲春管理部业务科科长张辉说:“‘商转公’带押转贷新模式为职工办理住房‘商转公’业务提供了较大便利,‘商转公’贷款业务量明显增加。截至目前,已有81名职工办理了‘商转公’贷款,贷款金额达1530.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73笔、共1389.1万元。”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珲春管理部将继续加强政策宣传,优化业务流程,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让更多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红利,为缴存职工改进住房条件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