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12月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唱响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强音,珲春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群众生活,走进百姓心中,让宪法精神和宪法观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珲春市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走进靖和街道希望社区、马川子乡五二村、三家子满族乡政府、杨泡满族乡小学校等地,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机关干部、社区居民、村民、广大师生解读宪法的内涵、发展历程和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剖析典型案例,细致解读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将生硬法条转化为生活指南,引导大家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呼吁大家“知宪法于心,守宪法于行”,切实提高法治意识,争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珲春市人民法院法官走进春化镇西土门子村,向村民讲解宪法的历史地位、发展历程、现实意义。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将宪法精神融入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典型案例中,加深村民对宪法的认识与理解。同时,认真解答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为村民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引导村民以合法、合理的方式表达个人诉求,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2月4日,珲春市司法局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等14个部门单位,在珲春欧亚延百购物中心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现场设置了宣传展板、展台、有奖问答等内容和环节,吸引了众多市民驻足,仔细研读展板内容,不时交流讨论,沉浸于宪法知识的学习之中,活动现场洋溢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烈气氛。
珲春市将继续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等宪法进基层活动,使宪法走进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为打造平安珲春、美丽珲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