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3月15日起,珲春市正式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其中,4月20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据了解,目前,全市各防火检查站、瞭望台、巡护员均已部署到位,森林防灭火专用车辆、扑灭火装备和物资全部检修完毕,各支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全部集结完毕,严密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瞭望和巡护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灭火措施,全力构筑森林防火安全屏障。
珲春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高,林地、农地、村庄形成林农交错,叠加自然和社会因素,防灭火工作任务繁重。市森防办倡议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山,严禁在林区吸烟、野炊、烤火取暖、上坟烧纸等非生产性野外用火,严禁在林缘地带开展秸秆烧除作业,共同守护森林资源。如发现森林火情,应及时拨打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