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边州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经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符合销号条件的1件信访投诉案件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媒体:珲春市政府官网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5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7511721
联系地址:珲春市西滨河南街974号
附件:珲春市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投诉案件完成情况销号确认表
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