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永利率执法检查组,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雅戈尔(珲春)有限公司、珲春老姬食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珲春欧亚置业有限公司等地,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特种设备维护、风险隐患排查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穿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全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一法一条例”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夯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等法定职责,持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